主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主,我們必須愛他
M Mons. Vincenzo Pag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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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可 12,28b-34) - 那時,一位文士走近耶穌,問他:「所有誡命中,哪一條是第一重要的?」。 耶穌回答說:「第一句話是:『以色列啊,請聽! 耶和華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主;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 第二條是:“你要愛人如己。” 沒有比這些更大的誡命了。” 文士對他說:“老師,你說得好,而且事實如此,他是獨一無二的,除了他之外再沒有其他的;” 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他,並愛人如己,這比一切的燔祭和平安祭更有價值。” 耶穌見他反應明智,就對他說:“你離神的國不遠了。” 也沒有人再有勇氣去質問他了。

文森佐·帕格利亞主教對福音的評論

《馬可福音》中的這段經文發生在耶穌在耶路撒冷的事工中。 在人民領袖的敵意變得越來越具有威脅性的同時,有一個文士真誠地請求耶穌,他問他:「所有誡命中,哪一條是第一重要的?」。 文士一般都精通律法。 而這次的請求並不是惡意的,這位獨自出現在耶穌面前的文士確實想學習他認為對他一生很重要的教義。 他是一位聰明的抄寫員。 事實上,他知道自己口袋裡沒有真理,他也需要向比他聰明的大師學習。 事實上,我們都需要先祈求賜給我們的聖靈,以了解聖經對我們和世界生活的意義。 無論如何,要在教會內、在我們所居住的社區內聆聽神的話語。 沒有人是自己的主人。 不幸的是,我們很容易忘記打開聖經,以祈禱的精神聆聽它們,對自己有信心,並且清楚地知道該做什麼和如何生活。 驕傲和自滿的罪導致我們甚至沒有上帝和祂的話語。 今天這位文士教導我們如何站在耶穌面前,並與他一起問他:「夫子,福音的核心是什麼?」。 耶穌以清晰的方式回應,彷彿讓我們明白,沒有他,沒有他的聖靈,就很難理解聖經。 他回答說,「第一誡」是雙重的:愛上帝和他人。 他們是兩個形影不離的愛情; 事實上,它只是一個。 將神與他人分開是不可能的。 使徒約翰也提醒我們這一點:「人若不愛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所看不見的神」(約翰一書 4:20)。 耶穌親自向我們展示了這一點:祂愛天父勝過一切,勝過祂自己的生命;同樣,祂愛人勝過一切,勝過祂自己的生命。 當然,要了解上帝之愛和鄰人之愛的獨特性,必須接受一個事先的邀請:「第一個是:聽著,以色列」。 這是在四旬齋期間不斷向我們提出的邀請:需要聆聽上帝對我們說話。 不聽祂的話的人只會聽到自己的噪音,而無法完全實踐愛的誡命。 只有像瑪利亞一樣聆聽福音的人,才能充分體驗信仰的力量。 那位文士對耶穌的回答感到滿意,並被告知他離神的國不遠了。我們至少從他身上學到了他樂於提問和及時回答的態度。